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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_读书笔记

鲁迅《》读书笔记(精品10篇)

鲁迅《》读书笔记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鲁迅《》读书笔记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鲁迅《》读书笔记(精品10篇)】,供你选择借鉴。

鲁迅《》读书笔记 篇1

五四新文化运动留给国人的是反帝反封建,而他就是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奠基人。他用白话小说对人吃人的封建制度进行猛烈的揭露和评击,他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他,就是鲁迅。

从鲁迅的杂文中可以看出鲁迅一生中思想最成熟的岁月,也可以说倾注了他大部分生命与心血在此创作中。翻开《鲁迅杂文选》,认识到爱国的伟大文学家最受争议的一面。

初读鲁迅的杂文,读到的也许是对它的不理解,但渐渐的发现杂文取材广阔、形式自由、短小精悍、语言精炼,达到了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和完美统一,形成的是鲁迅独特的风格。

鲁迅的杂文被称之为“讽刺的艺术”。鲁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一是夸张。从中看出,他将日常生活中“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至于可恶”,但又是“常见的,平时谁都不足为奇的”人或事,“用了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艺术地写出某一群人的真实来,有意识地夸张被讽刺对象的某一方面,使起特点格外突出,达到讽刺目的。

鲁 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二是反语。从表面上看是对于人或事物的肯定和赞美,而实际上是否定以及讽刺,这种手法往往用来表达憎恨和愤怒的感情,具有强烈效果,让人读起来,不禁为之一笑,就如鲁迅自己所说的那样:“我因为自己好作短文,好用反语,每遇辩论,辄不管三七二十一,便迎头一击。”

讽刺艺术之三则是比喻。鲁迅的杂文中可以看出有政治的特点,但并不是完全系统地进行论证,而是经常以比喻手法,形象生动含蓄地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态度。这些比喻使得文章读起来具有强烈感染力和讽刺意味,有种恰到好处,画龙点睛的作用。

鲁迅杂文的讽刺艺术之四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即用对方的话来攻击对方,找出对方相矛盾的说法和行为来讽刺对方。

乍看杂文,分成了许多小标题。第一篇的《热风》是第一本杂文集;第二篇《华盖集》作者将迫害和围攻比喻成交华盖运,在调忾中体现了辛辣的讽刺,表现出对敌人的藐视和嘲弄;《坟》则是一种比喻了;第四篇《而已集》表达他对敌人的极大愤慨和决心用手中的笔同他们斗争的决心;而《三闲集》可看出鲁迅先生明确批判立场和针锋相对的批判作风;《二心集》则表明了自己对统治者怀有“二心”,与他们势不两立而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的决心和勇气;《伪自由书》以时事短评为主,这是运用反语;《南腔北调集》以作为对那些无聊文人攻击的回答;辑入《花边文学》里的杂感,全部是以在报刊上发表过的短评,是鲁迅对于社会批评的进一步开拓;《且介亭杂文》表达了先生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黑暗社会的愤慨和帝国主义丑陋行径的不满;最后一篇《集外集》可看出是作者对其作品的态度。

每个人的思想是不同的,而鲁迅通过杂文这把锋利的“剑”来反映他的思想和实现他的革命目的。他的杂文,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是匕首,是投枪,是能和读者同杀出一条生存血路的东西”。

杂文给的启示数不胜数,读完鲁迅先生的杂文似乎看透了中国那一时期的历史、文化、思想……最后只能感慨一句:杂文一点儿也不杂,而是完美的思想统一!

鲁迅《》读书笔记 篇2

鲁迅是无人不晓的大作家,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树人。1918年,他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经过这本书,我发现他的文章很有特色,必须很认真地去看,一不留神就会看不懂,也是很值得揣摩的文章。

“狂人”也就是“疯子”。他先怀疑赵贵翁和街上的男女老少要吃他,又觉得他大哥也要吃他,甚至还猜测他的妹妹就是被大哥他们吃掉了。我看这篇文章的第一感就是恐怖、吓人。看着看着就像被它迷惑了似的,怀疑是不是真的有人是吃人的人。那是多么黑暗的世界呀!竟然能把一个普通人变成一个狂人。异常是文中最终一句话:救救孩子……喊出了鲁迅的心声,千万不要让下一代的孩子再遭受这样的不幸。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很庆幸生活在此刻这样完美的社会里,真的很珍惜此刻的生活,此刻的学校和朋友们。

鲁迅《》读书笔记 篇3

鲁迅作品读书笔记

鲁迅的作品含蓄隽永。读鲁迅的作品,你的笔记如何做呢?来看看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鲁迅作品,希望你有所收获。

鲁迅作品读书笔记篇一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故乡》的读后感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让我们把它作为吧!“故乡”就是一个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特别是儿时生活过的地方。但这个“故乡”的范围却是可大可小的、在杭州,绍兴就是鲁迅的故乡;在北京,浙江就是鲁迅的故乡;而到了日本,中国就是鲁迅的故乡。在这时,“故乡”和“祖国”就成了同一个概念。所以,在有的民族的语言里,“故乡”和“祖国”是同一个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就是“祖国”,第一个字母不大写就是“故乡”。

鲁迅作品读书笔记篇二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当我读完这一句时,我的心为之一振,在那样的年代,我们中华民族虽在列强的铁骑受尽了凌辱,但是我们中华民族仍不停的反抗,仍有人站起来反抗,然而,段政府等一批走狗、反动派却用枪指着我们中国人去开枪,这是何等的令人气愤,令人感到痛心。也让人觉得羞愧,竟然中国人杀中国人,而且还不以为耻,反而恶人先告状说:刘君、杨君等人是反动派,是被人利用的,这简直是荒唐,笑话。他们只会在日本人面前做一条乖乖狗,去舔去罪恶的鲜血。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

就在这样的社会下,有的人宁愿苟活,也不愿去反抗,宁愿把“三一八作为饭后谈资,也不愿以此激励自己去拼,去拯救中华民族的危亡。正如臧克家先生所说的“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确实这样,他们的心都死了,他们的灵明已经彻底变成了奴力。这可怜的人儿,难道血流到自己身上才醒,我不禁为他们感到可悲。

鲁迅先生用比枪还厉害的笔去战斗,去激励能以国家安危为己任的有志青年,他是时代的先驱,正是让我们领略到当时的紧迫,才使我们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国家分裂的外国反华势力,对他们说:“不,我们中国人绝不放牛,我们要与反动势力进行到底,我们要让中华民族复兴强大”。

黎明咬破了喉,希望染红了东方,让东方这一只雄狮奔跑于世界前列,这也是我们青年的希望与追求,东方这片肥沃的土地洒下了无数中国人的汗水与鲜血,他们使世界知道了中国,了解了中国。

来吧,敞开胸怀去拥抱世界,让中国永远站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骄傲,中国!

鲁迅作品读书笔记篇三

我非常喜欢看书,因为书不仅能让我获得知识,还能让我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得到许多乐趣。尤其是《鲁迅集》,文字虽然深奥,但文章中无论景还是物,在鲁迅笔下都有了灵气和活力。《从百草园到》中的百草园更是让我意犹未尽,浮想联翩。

百草园是鲁迅家后面的一个很大的花园,园子里树木茂盛,花草丛生。鸣蝉在树叶上长吟,黄蜂伏在野花上,云雀从草间直冲云霄。爬满墙头的花园,园子里树木茂盛,花草丛生

,鸣蝉在树叶里长吟,黄蜂伏在野花上,云雀从草间直冲云霄。爬满墙头的何首乌藤和令人馋嘴的野果覆盆子。园子里有趣味无限的传说:如果人吃了能成仙的人形何首乌,能制伏妖怪的飞天蜈蚣……鲁迅就是在这个充满奇闻的园里奔跑、嬉戏,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童年了趣。

这篇文章我也多国很多遍了,园中美丽的景色和迷人的传说,让我想入非非,天天梦想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的百草园,让我在里面尽情地玩乐。你别说,这梦想还真实现了。就在上个星期我第一次去姑奶奶家,嘿!姑奶奶家的院子好大!一个活灵活现的百草园。就在我眼前。院子里满是树木,靠大门是一棵是一棵柿子树,成熟了的柿子像红灯笼挂满了树枝。地上长满了花草野菜,墙上爬满了长着三角形叶子的藤蔓,我眼前一亮,这不就是何首乌吗?我也忙叫来捣蛋的哥哥,告诉他百草园的事。心动不如行动,我们立刻下手把‘何首乌’一棵棵地拔了出来,除了几块圆柱形的块根外,根本没有人形何首乌,我们只好翻砖块、掀石头寻找蜈蚣,蜈蚣没找到,倒是把院子弄得翻天覆地,狼藉一片。姥爷出来一看,大喝一声:‘你们这两个小家伙,怎么把我种的山药全拔了!’我们自知理亏,灰溜溜地跑了……

鲁迅《》读书笔记 篇4

鲁迅阿q正传优秀学生读书笔记10篇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选自《呐喊》,他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阿Q的故事。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鲁迅阿q正传,仅供大家参考!

《阿Q正传》读书笔记[500]

自从鲁迅先生作了“正传”,阿Q便名扬华夏,连那些打骂过他、嘲笑过他的人也随他一起出了名。观看此文时,心像是泡在五味瓶中。读阿Q可悲、可笑、可愤、可思、可省。

毋庸置疑,鲁迅先生的笔锋是利的,二十世纪初中华国民的病态在他的笔下暴露无遗,时代铸成了国民的劣根,在国将不国之时民众依然没有醒悟,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封建制度的局限性,没有一个完善的教育体系,导致类如阿Q、王胡此等文盲到处都是;即使是读过书的,像赵太爷、白举人这些伪君子,也是凭借读书为一种通往上层社会的手段,大凡是考取功名后,便将所学圣贤之道封存起来,此在也不会用到,剩下的任务便是研究如何搜刮民脂民膏。第二个原因便是当时社会之动荡,列强侵略,政府无能,国民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还有什么心思去关心知识,生存都是一个问题。也正是这许多的原因导致国民病态。

观古思今,也许我们投给阿Q的不应是嘲笑,我们更应该反思,其实只要你仔细回味你会发现你也是一个阿Q,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阿Q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所以劝各位不要笑的太轻松。

无独有偶,现在的一些官员也沾着过去的污浊。不同的是,现在官员是将所学暂时封存起来,因为在上级视察之时还可用到,依今比古,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上奴颜献媚,对下百般刁难,对上一副小人之态,对下一股恶霸之风。着实令人“敬佩”不已。

“以古为镜,可知兴亡。”吾辈宜加倍努力,以跳出“其兴也渤鄢,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一起努力吧!

《阿Q正传》读书笔记[300]

赵太爷因夫人及媳妇想买阿q的漂亮衣服,请他过去并破例点灯,前后态度反差很大。当革命党进城之后,赵太爷十分害怕,看到阿q竟然低声下气起来,而对此,“给点阳光就灿烂”的阿q当然十分得意。

阿q有点可爱。他喜欢自言自语,自我安慰。当他与王胡打架被骂是“天下第一贱人”时,他咕哝道:“天下第一?状元才是天下第一,我阿q就是天下第一!”竟然爬起来开心地走了,引人不由地发笑。而小尼姑骂他是“断子绝孙的阿q”,使他萌生了“应该有个女人”的念头,可因表达太过直接,吓到了吴妈,自己有个女人的想法也泡汤了。于是认为吴妈也没什么好的,脚大,假正经,以此来安慰自己。

阿q是个短工,割稻子被夸奖能干了他会更加卖力地干活,傻得可爱。去赵太爷家舂米,吃过饭也急着做工,不会偷偷懒,吴妈说他是“天下第一的蠢货”,实则是在夸奖他吧。这不能不说明他其实是有美好善良的一面的。

读《阿Q正传》有感寇涛

寒假里,为了丰富我的知识,我到书店借了一本《阿Q正传》来读,里面生动有趣的情节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阿Q正传》是20__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它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为主要特征的流浪汉阿Q,描画出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国人的魂灵。

读完这篇小说,我深受感动。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我喜欢这部小说。

读《阿Q正传》有感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选自《呐喊》,他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阿Q的故事,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已经遍体鳞伤,千疮百孔的社会,在这个人与人已经互相歧视,侮辱的社会,人性已经冷漠,正是如此,鲁迅先生才弃医从文,开始了他文学史上的康庄大道。

阿Q的心理活动可谓是深入人心,在文章开头之时,便有一句“我总算被儿子打啦”,好借此平衡自己的心理,在自己的心里给自己了一个胜利的金牌!

还有一次,阿Q看见王胡光着膀子在捉虱子,他也觉得自己有点痒,于是他也脱下破夹袄,捉虱子,可是捉了老半天才捉到三四只虱子,而且都是又弱又小的。王胡这时候却是一个又一个,而且个个都是大的。阿Q很失望。从这里看阿Q的进取心是很强的!

文章的结局是阿Q被送上了刑场。在这一部分,阿Q的心理活动描写,也是非常细致的。像画押的时候,阿Q不会写字,于是用圈代替,他画的圈据自己的心理反馈,是他画过的圈里最圆的一个,他不知道自己是要去枪决的,当知道要去刑场时,他两眼发黑,耳朵里喤的一声,他认为人生不免要游街示众罢啦!字里行间体现了阿Q逆来顺受的思想!

我很欣赏郑渊洁在《白客》中提到的一句话:“在当时的社会,阿Q本无其人,然而人人都像阿Q。”

《阿Q正传》读书笔记[500]

《阿Q正传》,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读它不禁有了些共鸣。

初中时读它,觉得这是一篇有点滑稽的文章,还会感叹阿Q的幽默细胞,在这样大家都看不起他的情况下,他还能麻木自己,愉悦自己,虽然自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但他的精神却“常处优势”,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上辈,现在连老婆都没有,那哪来儿子呢,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

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就像麻醉药,总麻醉自己,在嘲笑中任能跟着乐,不知道这算不算“知足常乐”呢,还是“自欺欺人”。不知道他会不会夜里也感慨自己的不幸而流泪呢?

《阿Q正传》读书笔记[500]

阿Q的一生是笑料的,未免可怜,却不值得可怜!

对于阿Q,有太多的说法,其软弱无能,势强凌弱,无不暴露其本质。在那样一个年代中,深处恶劣的环境,阿Q先生却更表现出了不争气不警醒的态度。它渐渐形成了阿Q风格,即现在人们所说的阿Q主义。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习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阿Q,是洗涤了我们的心灵的人物!

读《阿Q正传》有感

读完了文章,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阿Q“精神胜利法”,他总借着“精神胜利法”来麻痹自己,来逃避冷酷的现实。

文章以辛亥革命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阿Q这个身心受到严重残害的落后农民的人物形象。阿Q生活贫困,靠打短工为生,住在土谷祠,无依无靠,甚至连自己的姓氏也“丢掉”了。

文章开头就写了阿Q在未庄并不怎么好的人缘地位,以及总少不了挨打和被开玩笑的生活。面对人们的各种过激行为,他总是吃亏,但他用“精神胜利法”使自己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阿Q向往有一个家,所以他想“女人”,所以他才会对吴妈说那样的话,由此看得出阿Q心中的“家”对他来说是多么重要,但那时的人们不懂,阿Q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阿Q胆子不算大,但他能毫不讳饰的说出来他上城的那些日子干了不好的勾当,却使人们更加疏远他了。

当革命党来到镇子时,阿Q又幻想他加入了革命党,去掠夺赵府和“假洋鬼子”的财物,后来革命党抢去了这些阿Q梦寐以求的东西,却没叫上阿Q,再后来阿Q被抓走扣上了打劫的罪名,游街示众,最后被枪毙了……

正如鲁迅先生自己说过,他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

对与阿Q的悲惨一生,我感到无奈,我感到惋惜。

《阿Q正传》读书笔记[600]

初读《阿Q正传》,只是觉着阿Q的无知、猥琐、麻木、欺小凌弱的小人嘴脸令人可憎;再读《阿Q正传》时,却觉得在阿Q身上很能发现一些国人缩影;深读《阿Q正传》以后,越发觉得阿Q简直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中国人的精神面貌的写照。仔细的观察国人在现实生活中对待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的表现和思维方式,我有了一个令人惊讶发现:一个阿Q倒下了,数亿个阿Q站起来了……

小说中对阿Q的艺术表现,成了现在国人的对待社会现象、回避现实的立场和态度。时局对阿Q们的影响颇大,时局如发生了变化,他们的思想也会发生剧烈的变化。起初他们认为改革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自己为难,影响自己目前能维持的生活现状,所以一向是“深恶而痛绝之”的。当改革取得一定的成就,他又盲目地相信改革会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继而坚决地拥护改革的主张,并誓做改革潮流的先锋官,继而产生了要在政治、经济以及女人问题上获得翻身的一系列“改革思想”。

当改革形势遇到阻碍和挫折的时候,权利仍然被“原官”把持,阿Q们就变得“很容易闹脾气”,“总觉得自己太失意”,特别是当阿Q到静修庵去革命碰了钉子,去“结识”假洋鬼子遭到了挫折以后,其情绪更是一落千丈,觉得“他所有的抱负、志向、希望、前程,全被一笔勾销了”。甚至由忧愁转为恼怒,产生了一种强烈而奇特的报复心理。生动而形象地刻画了阿Q迫切的想利用“革命”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而又始终不觉悟这一投机趋利的基本性格特点。

现实生活中的另一群阿Q式人物,也同样因时局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心态。在改革形势高涨时,他们一方面感到惶恐不安,一方面机关算尽,施展阴谋,或讨好自认为是改革派的阿Q,或相互勾结投机改革。

《阿Q正传》读书笔记[500]

其实阿q没有死,不用等十八年后一条好汉,隔天就冒出一个来。天下的好汉多得是,是死不完的。

其实阿q很久以前就有了,只是人们知其不道,而偏让鲁迅一不小心就道了出来。人们才顿悟,哦,原来我们中间有一群这么弱智的人啊?咦?我怎么没有发现呢。

其实阿q就是我们自己,当局者迷,骑牛找牛。

你敢说你没有跟邻居邋遢的同伴撒尿斗远?你敢说你没有掀了女同学的裙还跟同伴吹嘘几天?你敢说你没有遇见仇家大胖子的时候乖乖地由他鱼肉?总之,你也是很阿q的,当局者迷,骑牛找牛,罢了。

很多人看了《阿》之后都无动于衷,还偷偷的笑隔壁的弱智,咦,真像他。

我告诉你,其实隔壁的弱智同样在笑你弱智。

其实这也是鲁迅的阴谋,你看文章的同时你也正扮演着男主角一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哦!原来我们都是阿q!都是一群盲目自大,奴性十足,争强好胜,忍辱屈从的阿q。而且看完了《阿》之后与自己对比完之后还大安旨意,说,哈哈!好彩!不是我。

我们拥有中华传统美德,谦让,诚信,勤劳,淳朴,互助,友爱,团结,我们不是阿q。

哈哈!

其实这是错的,这些恰恰都是我们民族最应该追求的品性。

我们应该挺起来,挺起来吧,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我们已经软了很久了,那些追求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远了。就好像足球,只有追到球你才能射出去,像我们这么软是追不到球的,更不能射出去!

鲁迅《》读书笔记 篇5

鲁迅24孝图读书笔记

孝就是多一些为父母着想。读完鲁迅的24孝图,或许你对孝又有了重新的认识。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鲁迅24孝图,希望你喜欢。

鲁迅24孝图读书笔记篇一

最近看了一本介绍古代子女感恩行孝的书,叫《24孝图》。里面讲了很多子女对待父母的事,有几篇故事让我很感动。

虽然那些都是古代的事情,现在想来仍然有很大的意义,值得我们去学习。现在和大家分享一些小故事。百里负米: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看看我们现在的孩子呢?哪里能有这样的胸怀,总是先想着自己,不能先考虑到父母,这是教育的缺失,仲由得百里负米为父母的精神是现代孩子最应值得学习的。芦衣顺母: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

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这是多么宽大的胸怀啊,能向亲生母亲那样对待继母,并且能用自己的言行去改变继母的态度,真的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啊。现在的我们呢?即使是自己的亲父母都不能原谅他们的小错误,都会不停的抱怨父母对待我们不好,这个不行,那个不行,试想我们有没有站在父母的角度思考,或者以自己的行动去影响改变他们呢?扇枕温衾: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卧冰求鲤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这两个故事都是讲为了父母而不顾自己的安危,只要父母能够过的舒服,能够开心,自己做出点牺牲是没什么的。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先为父母着想,用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回报父母。

希望每个孩子都有感恩的心,能时常为给了我们生命、为我们付出一切的父母想想,我们能为父母做些什么?我们能拿什么回报我们的父母呢?或者只是轻轻地一句“妈妈我爱你”就能使父母感动了。

鲁迅24孝图读书笔记篇二

美德是中国的一种伟大精神。最近我阅读了道德故事——二十四孝,情节感人,让人不禁被他们的孝道所感动,心中油然升腾起深深的敬佩。

《二十四孝》主要讲了中国古代的二十四个孝敬父母的故事。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亲尝汤药》和《弃官寻母》。《亲尝汤药》主要讲述了汉文帝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怠慢。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以便母亲随时照用,母亲所服的汤药,他都亲口尝过后才让母亲服用。他在位二十四年,重德治,兴礼仪,人丁兴旺,使西汉十分发达。汉文帝作为一位皇帝如此孝顺,怎能不让人敬佩。他更让我明白了一个人无论都忙,无论自己的事业多么重要,我们都不能对父母不闻不问。不管工作多忙,不管路有多远,都要心系父母,都要常回家看看。其实父母要的并不多,一声嘘寒问暖,足以抚慰他们孤独寂寞的心灵。

更让我感动的是《弃官寻母》。朱寿昌七岁时,生母被嫡母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朱寿昌做官后,行四方寻找母亲。找到线索之后,他便弃官寻母。历经千辛万苦,他终于在陕西和母亲相遇了。多么感人的孝子啊!

这时一个声音在脑海中不停地问:“孙天乐,你呢?你是一个孝子吗?”“当然,可是有的时候……”有的时候我会因为一些小事,冲着妈妈发脾气,让妈妈很生气。那一次,我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两包薯片,准备明天吃。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妈妈竟然正在吃我的薯片。我很生气,对妈妈大吼道:“你为什么吃我的薯片,你赔我。”“儿子,薯片这种油炸食品,你不能多吃,我煮了又有营养又好吃的鸡蛋,你快起来吃吧。”“我不吃,我不吃,我就要你赔我的薯片。”就这样我闹得妈妈很头疼。现在想想真惭愧啊!妈妈为了我的身体发育,让我少吃不健康食品,我竟然冲她发脾气。就算是又有营养又好吃的东西,我也不能只想着自己啊!

我以后一定孝顺父母,一定不让父母操心,更不能让他们生气。

中华民族的美德是人们必须有的精神品质。而孝道是拥有美德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有人说“教”就是孝道的文化。曾经我们可能都犯过错,但我们只要好好学习孝道的文化,并践行于我们的日常行为中,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是好人,都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鲁迅24孝图读书笔记篇三

捧着鲁迅先生那本《朝花夕拾》,

翻了好一会儿,半天没憋出一句话来。虽说作者是中国现代文坛当之无愧的巨匠,但我总觉得他的文笔太过深沉晦涩。也许是我的觉悟低了些吧,连思想也有些不同的,就像那篇《二十四孝图》。

“百善孝为先”是古人的基本道德思想,《二十四孝图》本是一本宣扬儒家“孝”的观念的儿童传统读物。而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就写在于“反对白话文”的潮流争锋相对之时。作者以激奋起笔,贯穿了辛辣的讽刺,痛斥了封建孝道的虚伪,表达了他的爱憎之情。

并不是否定鲁迅的观点。的确,新中国是需要像他这样敢说敢做的人才,也的确很渴望一个去打击封建残酷的声音。然而,对于他所言的观点我却意见相左。

不得不承认的是,二十四孝的确有着一些像“哭竹生笋”“卧冰求鲤”等匪夷所思的接近神话的故事。也有一些极端一味的如“老莱娱亲”“郭巨埋儿”。你可以称之为荒诞,但它只是仅仅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目的还是好的。试问难道真的有人去学着文中那般卧在冰上,求着鲤鱼的到来?有真的有白发老爷在故作小儿状吗?

古代不受孝道的极为少见,也算是屈指可数。倒是在如今的社会不孝儿女诸多。父母含辛茹苦的拉扯长大,成人后却对父母不屑一顾,冷嘲热讽的比比皆是。子不嫌母丑,子不嫌家贫,我想现代人也逐渐丧失了这种传统了吧!

孝并不像鲁迅所言的那番“难到了几十几百倍”。父母累了送上一杯热腾腾的暖茶,看见你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看见成绩单上那喜人的成绩。我想知一切都足以让父母舒展眉头的了。可惜,有人连这一点小事也做不到,让双亲头上的白发添了一根又一根。

二十四孝没有错,它的最终母的只是希望后人更加孝顺,更为懂事。儒家思想的确在某一方面迫害了人,但我们不可以完全否定,只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发现它优秀的一面。因此原谅二十四孝吧!

鲁迅《》读书笔记 篇6

鲁迅药读书笔记

《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那么你读完小说,你懂如何写笔记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鲁迅药,希望你喜欢。

鲁迅药读书笔记篇一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鲁迅药读书笔记篇二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于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于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于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于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于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药!""药?"--"原来这就是药?""这竟然是药!""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

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这又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细腻且具有批判性,多讽刺,对比,象徵手法,描写人物简洁有利,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于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比喻、讽刺);"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

鲁迅药读书笔记篇三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鲁迅《》读书笔记 篇7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师,写的文章不但面上有一种意思,更多的是内在的含意,他写的文章很有味道,让人细细品味,能让人悟出道理,但他字面上不表达,全藏在里面。所以读他的文章能让人提高一个档次。

我读的《狂人日记》便是他的作品之一,故事是这样的:某人的村子里一人被吃了,吃人的那伙人便盯上了他,之后他发现吃人的那伙人中有他的哥哥,他记得他哥哥以往说过人肉多么好吃,最终他发现一些小孩也盯上了他,他便呼喊:必须还有小孩没吃过人肉,救救哪些小孩吧。

我觉得吃人的那伙人就像当时的日本鬼子,一些跟着那伙人的人就是汉奸,那些没被吃的人就是当时的中国人,这篇文章的深处充分表现着当时中国人的软弱和日本鬼子的嚣张,人们人心惶惶就像当时中国上下的情景。这样的文章能让人深受启发,是十分值得我们读的好文章。

鲁迅《》读书笔记 篇8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为了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而写的回忆散文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是里面的一篇文章。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在鲁迅的故乡浙江绍兴。百草园是鲁迅儿时的乐园,而三味书屋则是书塾。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这就是鲁迅的百草园。鸣蝉,黄蜂,叫天子,云雀都为百草园增添了鸟语花香的气氛。

冬天的百草园,下了雪,小鲁迅就喜欢在雪地里捕鸟,虽说没捉到几只,但小鲁迅依旧乐此不疲,在雪地里快乐的折腾。

三味书屋是当时最严厉的书塾。鲁迅和他的同学们每天上学进门就向一块匾和一幅画上的鹿行礼。第一拜孔子,第二拜先生。鲁迅的先生非常严厉,也很有学问。当小鲁迅跨入三味书屋的大门,他将不能常常在百草园里玩耍,“只读书,习字,对课……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无言,终于到七言。”

《朝花夕拾》里我最喜欢这篇文章,鲁迅生动活泼,栩栩如生的文字引起了我的共鸣,让我回想起童年无忧无虑的快乐,还有那些成长中的压力和收获。

鲁迅《》读书笔记 篇9

前几天我买了一本鲁迅先生所着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对着这个题目沉思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年轻,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儿时的往事。对现实中的一切,我往往采取一种漠然置之的态度,没有对理想的渴望,没有感情的迸发只有当我沉浸在对我们的童年的回忆中时,我的全部热情才会真正苏醒,火一般地燃烧起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地踱着步我的灵魂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了我的脸,快乐,我们的童年的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盛夏,在游泳池上泼水玩耍;金秋,在溜冰场上欢快起舞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我们的童年时代的回忆。

小时侯,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理由是终于当了一次儿歌中的那位捡到一分钱的小朋友;而今,长大的我也会捡起路上的`硬币,理由是——那上面有国徽。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黑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在这漫长的14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侵蚀而悄然逝去,惟有成长的足迹——那记录着你的所得和所失的足迹——永远不会磨灭。我希望永远不要失去我们的童年时代的那种快乐、天真、朝气蓬勃、不知疲倦。

我们的童年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当品味的时候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因为你失去了童稚的,失去了那份坚持真理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崇拜的心灵依托;但随即你就会发现这茶的醇美、芳香、回味悠长——你的确的到了很多:民族的自尊心,恬静而悠长自得的处事态度,决不盲目的理性(也许有点偏执),一颗日臻成熟的仁爱之心当一个冥然兀坐时,不妨品品长这杯茶,你会惊奇地发现:自己得到了很多。

鲁迅《》读书笔记 篇10

“封建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是啊!封建制度就是吸血鬼,食人魔。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亲兄弟本应互相帮忙,齐头并进,可狂人的大哥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对狂人有偏见,也要“吃”他!

鲁迅写这篇文章以一个疯子的角度,从一个疯子的眼中看清这个世界的黑暗,还原了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身边所有人要“吃”他,实际指地主和官僚迫害农民、穷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然而,狂人也是指那些对抗封建社会的“疯子”。文中那些人用世俗的眼光看他——疯子。如果有革命精神的人看他——已觉醒的人。狂人虽然神经错乱不清,但又有过人的思想。他从“仁义道德”中见到了吃人,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纱,对人民的残害,可却说自我“仁义道德”,可笑!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生存的意义在于打破这个局面,而不是等着被吃!可像狂人一样的人太少,去了,无疑是飞蛾扑火,也会被“吃”.

“救救孩子”这句反映出鲁迅先生渴望革命,同时,那个时代也需要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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