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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本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本5篇

预案规定了灾后恢复重建的原则和步骤,确保受灾地区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灾害损失。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本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本(精选 篇1)

为保障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粮食局、教委、物资总公司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五)市政保障组

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居民的给排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搭建临时住宅。

(六)治安与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通讯保障组

市网通、移动、联通等公司负责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八)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输变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等,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九)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十)灾害调查及监测组

市地质矿产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十一)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筹措和拨款。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成立抢险救灾领导机构,组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备足救灾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队伍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救援灾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救灾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影响分析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情影响分析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分临灾和灾后两种情况:

(一)临灾时的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处于临灾状态时,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做好启动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避灾疏散;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因险情扩大,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及险情实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市地质灾害各抢险救灾专业组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随时将灾情变化趋势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指挥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同时将灾情规模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灾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在启动乡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必须赴现场进行应急指挥,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部署、指导和协调各抢险救援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平息灾害谣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市地质矿产局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号见附件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的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由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通知有关通讯公司检查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六、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启动

各乡镇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教体等有关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完善行业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市政府命令及时启动本部们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七、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见附件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应急预案和各乡镇的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配套预案,一并实施。

附件:重要隐患点灾情影响分析、预警信号及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表

年四月二十日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本(精选 篇2)

为了保障我矿对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工作高效、科学、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20__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结合我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实用范围

1、工作原则: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科学施救;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实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区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及河床裂缝、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或险情出现时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机构及分工

1、为做好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矿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彭明怀;

副指挥长:漆顺刚、晏光沮、许云龙、李常木、周祥元、贾伟;成员:瞿光金、龚森隆、谢自游、陈明、娄伦宽、黄怀安、郑永春、关广文、张维刚、王洪德、孙伏亚、刘国平、谢凇、余昌鑫、刘援振、秦兴华、李

彬、刘照龙、张建强、顾惠平、刘天海、庄益民。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王洪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17007

5、8170076)。根据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需要,成立10个专业组:

⑴、宣传动员组

组长:刘照龙

成员:宣教科有关人员⑵、抢险救灾技术组组长:漆顺刚副组长:瞿光金

成员:技术科、地测科、安全科有关技术人员⑶、抢险救助组组长:许云龙

副组长:陈明、孙伏亚

成员:救护队有关人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⑷、医疗救护组组长:陈善钊

成员: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有关人员⑸、物资筹备组组长:秦兴华

成员:器材科有关人员⑹、---组组长:贾伟副组长:刘天海

成员:保卫科有关人员⑺、通讯保障组组长:庄益民

成员:机电一区电话维护有关人员⑻、资金筹备组组长:张建强

成员:财务科有关人员

政策,并做好受威胁区域的职工、群众撤离避让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⑵、抢险救灾技术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成灾范围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分析具体险情的地质灾害特征、性质,预测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并按速报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对正在发生变化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⑶、抢险救助组:负责抢救受灾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将受灾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带;对灾害点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救护伤员。

⑸、物资筹备组:负责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筹备供应和运输工作。

⑹、---组: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⑺、通讯保障组: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⑻、资金筹备组:保证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到位。 ⑼、供电保障组:负责组织修复供电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害区域正常供电。

⑽、安置和善后组:负责灾害区域人员的临时安置,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⑾、重建组:负责受灾区域内受损工业设施、职工住宅重建方案的制定;保证生产、生活的临时方案的制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⑿、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组:负责对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向上级安全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和联系,并参与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⒀、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期间的交通、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

三、地质灾害等级划分、速报和预警信号

1、地质灾害等级划分⑴、特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⑵、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⑶、中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上500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⑷、小型a)下的;

b)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地质灾害速报

⑴、速报原则: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区(科、车间)为基础、连续完整。

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⑵、速报规定:a) i.发生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半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1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2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2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3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b) i.隐患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3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5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5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8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3、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⑴、预警信号:

a)特大、大型地质灾害及特大、大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音响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三分钟)。共鸣三个周期,每个周期间停三分钟。

b)中、小型地质灾害及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矿山救护警报器:呜!呜!呜!……短声连续密鸣。

⑵、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a)各采区风井发生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时,人各采区风井进场公路→金河公司厂区公路→小河边至锅厂员财产转移路线为:乡村公路→水纳公路→109至老鹰山矿矿区公路→老鹰山煤矿。

b)大井工业广场发生地表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时,人员财产吊水崖小河发生河床裂缝、河水下泄地质灾害时,按《老鹰转移路线为:工业广场→大食堂→办公楼。山煤矿防、避东二采水灾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执行。

四、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

1、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接报后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应于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矿调度室指挥抢险救灾,各专业组应于预案启动后半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抢险救灾技术组对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要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由指挥部统一指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2、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时,矿立即组织抢险救灾技术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估隐患级别。现场调查人员要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由指挥部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五、应急准备

1、应急队伍准备:主要由老鹰山矿区救护队队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人员组成。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请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支援救灾。

2、救援物资由物资供应公司老鹰山供应站、器材科、党政办公室、财务科负责组织筹集,器材科负责抢险期间的物资运送。

六、应急行动

1、转移受威胁人员: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出现紧急状态时,矿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照确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受灾区域人民及时转移。

2、实施救援:发生中型以上灾害时,抢险队伍立即赶到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抢救被埋人员,排除险情,并搜寻失踪人员,努力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3、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启动后,速请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组织医疗队伍,迅速赶赴灾害现场抢救、医治伤员。

4、治安:保卫科负责做好灾害现场和相关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警力不足时,可报请老鹰山警署协警。

5、后勤保障:后勤部、党政办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并解决好转移灾民的基本生活。

6、通讯、供电保障:机电一区负责组织修复通讯和供电设施及电力调度,保证灾害区域供电正常和通讯畅通。

七、事后处理

1、已动用的灾害应急物资,器材科应及时补足。

2、救灾完毕立即制定恢复生产,保障职工生活的方案。

3、组织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预防措施。

4、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本(精选 篇3)

为切实加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增强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本乡实际,特制订20__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㈠成立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国土所,杨x兼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㈡成立乡地质灾害应急分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二、工作责任

(一)乡国土所负责灾前预案编制和灾后初步地质调查,确定有无后续灾害,划分危险区,指导进行避险,进行灾情评估和提出灾后重建方案以及防治措施。

(二)发生灾害的村委会负责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警戒区和疏散危险区群众。

(三)派出所负责维护抢险秩序,协助政府组织人员转移。

(四)卫生院负责伤员抢救及灾后传染病预防工作。

(五)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运作,保证抢救及善后工作顺利进行。

(六)民政所负责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调配、发放救济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配合政府共同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

(七)交通、公路部门及时组织对因灾中断的道路进行抢险,恢复交通,保障交通畅通。

(八)供电所负责电力供应及灾后供电设施维护。

(九)水利站负责对水库、防汛设施的监测工作。

(十)电信所、广播站负责保障通讯畅通。

三、组织及准备

各职能部门负责成立各自的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救援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四、地质灾害分级及上报程序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村委会负责提供灾害的损失情况报告(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确定灾害等级,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予以上报,同时做好灾害初步评估分析。

五、地质灾害调查及处理程序

(一)应急分队负责调查地质灾害情况,包括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类型、规模、原因、发展趋势,对采取的防范对策和今后的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二)根据调查结果,由应急分队将地质灾害情况上报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六、预警信号及避让搬迁

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预兆后,各村应及时安排具体责任人搞好监测,发放避险明白卡,确定并公告预警信号,保障通讯畅通,以便村民在灾害临界点前能够得到报警和及时避让搬迁。

七、转移路线及疾病控制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现预兆后,有关乡直单位和相关村应做好人员财产撤离准备,按规定路线搞好转移,卫生部门要做好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准备。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本(精选 篇4)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三)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

1、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大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4、小型地质灾害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二、 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应急指挥部。特大型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地市的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组成应急分队。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执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省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2、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信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

3、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省民政厅: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6、省水利厅: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汛情动态。

7、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8、省经贸委: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9、省农业厅: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范本(精选 篇5)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恨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二、职责分工

1、镇国土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临灾监测、危险区划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的确定和公告、灾情发布、灾害应急调查、影响分析和灾害报告;参与抢险工作、

2、财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的管理、

3、警务室和安办:根据村级地质监测报告,对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布预警信号、灾害应急调查、掌握灾害点群众基本情况,疏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治安警戒工作、及时组织群众立即转移、疏散撤离到指定的临时安置点,维持疏散过程中的秩序、撤离后的安全巡逻和撤离区的清场和搜救、、清点人数、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

4、民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及财产进行统计,对伤亡人员进行安抚,并将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及安抚情况及时上报、

5、广播站: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到并参与抢险工作、

6、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7、村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地质情况进行日常性的.观察、监测,对有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上报镇政府、

三、预警预防

1、建立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相结合的全镇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在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

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

3、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国土局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让、

4、发放“防灾明白卡”、根据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切坡建房户,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制成“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明白卡”发放到有关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镇、村、组及具体责任人、

5、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当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按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四、应急处置

1、发布灾害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将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给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

2、全力开展抢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基层群测群防组织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发展、镇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破坏电、水、交通、通信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变工作、

3、技术抢修、灾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与供电、供水、交通、通信、卫生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维护、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发其他灾害、

5、疏导安置、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