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为写好一份合同大家都要有着清晰的逻辑思维,下面是发发总结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设计合同推荐7篇,感谢您的参阅。
设计合同 篇1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建筑设计费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建筑设计费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二、工程量、价格
1、单价:元/m2。
2、工程款:元。
3、如需要增加工程量洽谈。
三、付款方式:现金付款。
四、设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材料、水电由甲方提供。
六、工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
七、材料运输
甲方负责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条件。
八、施工机具和建筑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十、此工程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十一、建筑设计费合同争议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建筑设计费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xx年xx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本着完全自愿、互利互惠、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项目:就甲方长沙南郡明珠小区5栋室装饰设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建筑面积:平方米
2.使用性质:跃层式住家房
3.房屋结构:
二、设计程序:
1、设计前提: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并到甲方房屋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平面设计方案。甲方在认可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2、设计内容:乙方提供甲方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2套,效果图2张。(注:客厅效果图一张和主卧室效果图一张)
三、设计收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互相约定根据本协议设计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用,甲方应交纳全额设计费共计:¥元整(金额大写);优惠后设计费实收:¥元整(金额大写)。(注:纯设计不享受任何设计费优惠)
(1)设计收费标准:普通商品房/单间(每平方米30元)、跃层式(每平方米50元)、别墅(每平方米80元)
(2)详细预算费标准:每套按工程造价总额的0.4%计算。
(3)效果图收费标准:客厅600元/张、餐厅/主卧室500元/张、小公装1000元/张注:纯设计项目的设计费全额收取,乙方提供设计说明壹份;若甲方在未签施工合同前将施工图纸带出公司,需交全额设计费,暂做纯设计项目处理,设计费不退。乙方可免费进行三次图纸更改,如需继续更改,乙方有权向甲方另行收取相应的图纸修改费用。甲方若将该项目装饰工程交予乙方施工,预算费全免;造价在6万元以下的工程,不论乙方是否负责施工,甲方都须交纳全额设计费。
(4)支付方式: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费定金元整为总设计费的40%。设计完结后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总设计费的60%元。
四、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2)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图设计,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退。乙方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若甲、乙双方在后续过程中因意见不统一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交付时间,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其它服务
纯设计项目,市内工程乙方设计师在装饰工程时免费到现场服务至少两次,进行现场放样及调整尺寸。
六、协议文本
(1)本协议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协议栏写明并双方签字认可。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补充协议: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住址:电话:
电话:设计师:
手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设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达成共识,双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忠实履行本协议。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必要的资料,并派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验收,有问题双方及时沟通。
2、甲方网站资料(如图片、文章信息等资料)由甲方提供。
3、甲方应从协议签署之日起,按本协议中所规定的费用和付款方式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4、甲方网站内容应符合中国现行法律,不得要求乙方设计开发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甲方对上述操作所引起的后果以及产生的影响承担全部责任。
5、网站项目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设计开发的网页(包含文字、图片及其组合)版权。6、甲方享有网站程序及源码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程序和源码等。
第二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网站建设,其中包括页面设计、程序开发、调试、功能性测试、安全性测试。
2、乙方在技术上保证网站程序顺利完成并稳定运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频道、栏目及方案完成网站程序设计开发工作,并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开发设计进度。
4、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经完成的网站频道、栏目和内容需要进行修改,经双方协商,再对内容进行修改,其费用另行支付;修改范围超过总页面数量的30%,超过费用按页面单价计算。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效果图、方案和所知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透露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开发的网站源码只提供给甲方使用,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7、乙方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的行为。
8、在网站开发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全部程序源码、管理帐号等相关信息。
9、在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网站成品后,乙方不负责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如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具体费用另计。
第三条开发设计进度和费用结算
1、总开发周期xx
2、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网站开发总费用的50%即做为网站开发定金,乙方收到订金后投入开发设计工作,设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给乙方总费用的50%即;
3、乙方设计完成后,随即报请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有问题乙方做出程序的相应调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2、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网站开发费用,逾期不支付,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过期所涉及费用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所涉及费用的总金额。付款延迟十个工作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将频道栏目程序交付甲方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造成时间延误,应给予甲方所涉及频道费用1%/日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为所涉及频道费用总金额。
4、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付清应给乙方的费用;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条款的,从其条款。
5、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在此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条款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条款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6、由于甲方审核时间过长或需要调整、修改的内容过多,造成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不视为乙方违约,同时要支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整个设计周期相应延长,具体费用另行协商。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自20xx年月日到20xx年月日止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两份,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主要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日期:
乙方:代表:日期:
设计合同 篇4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住宅的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签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的住宅,实用面积合计_____________㎡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设计。
二、乙方接受委托书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住宅建筑平面图(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勘测),并结合甲方所提供的意见办理如下事宜:
1、提出平面布置方案。
2、平面布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乙方绘出平面图、吊顶图、电路图、立面图、家具图及相关剖面节点图。
3、提供工程中所需要的详图,若甲方需要效果图,另按每张300元收费。
4、乙方负责解释图纸。
5、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6、乙方负责提供设计图一套,若需再提供设计图纸,按工本费a3(100元/套)、a4(50元/套)。
三、设计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四、设计费的付款方式:
1、签约时,预付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交付经甲方同意确认后整套设计图纸时,甲方一次性付清设计费余额;如中途甲方有要求乙方提供部分图纸,甲方需付相应设计费。
五、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甲方确认后_____________日内完成并交付给甲方。
六、乙方不得拖延以致影响工程进度,若超过约定期限_____________日以上不能完成时,
甲方可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归还已收的定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所完成部分的设计费用。
八、因甲方原因对已确认的设计进行修改的,乙方可相应提供一次修改,如超过一次甲方应付修改部分的设计费(双方协商决定费用)。
九、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的版权为甲方拥有;只供乙方作为本合同指定的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或作其它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的其它用途,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保留收取转让费之权力,转让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系指设计委托,若需委托施工另行签定工程施工合同;若需委托监理时,另签定监理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在收到设计方案的全部图纸时,不得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态度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它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无效时,不得影响其它条款的实施。
十三、双方就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福州市室内装饰协会调解,该调解结果为最终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由双方分担。
十四、若本合同设计的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设计费全免,在施工工程款中扣除。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设计合同 篇5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6
发包人: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第三条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审定。
b·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固定总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2、根据5·约定,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元)。
3、以上费用已包括人次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至甲方处及工程项目现场产生的差旅、住宿、餐费、交通、通讯费,每次为小时。超出上述次数,甲方除承担乙方的交通差旅住宿费外,还应支付予乙方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元计算。
4、设计费支付时间:
5、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2、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7、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8、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9、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10、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11、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12、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13、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14、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15、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16、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17、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18、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19、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20、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21、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22、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23、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24、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25、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26、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知识产权与保密
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其他
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附件一:《设计依据》
12、附件二:《设计服务计划书》
13、附件三:《项目团队成员名单》
发包人(章):_________
设计人(章):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6.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