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口增长的压力,公租房成为缓解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之一,那么为了方便大家,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广州公租房外地人申请条件,欢迎阅读!
广州公租房外地人申请条件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受理、初审及公示;
3、经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复核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公示和批准。
广州规定的公租房申请政策是什么?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二)已办理预购商品住宅预告登记的住房;
(三)暂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四)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五)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各地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一般都是先把材料递交到街道办事处即可。不管当事人的公租房申请有没有通过,街道办事处都会及时通知当事人的,当事人也可以在街道办事处的网站上查询公租房申请的公示名单。
来穗人员公租房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每个家庭确定 1 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广州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广州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广州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广州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__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违法记录)。
(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广州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 “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广州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广州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第(一)项第4、5、6目条件。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
新就业无房职工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广州市户籍;
(二)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五)申请人在广州市(含在穗部属、省属单位)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同)半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广州公租房外地人申请条件及流程
申请广州公租房的条件是:有广州居住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流程是: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广州规定的公租房申请政策是什么?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二)已办理预购商品住宅预告登记的住房;
(三)暂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四)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五)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公租房摇号背后的抽签机制
在公租房摇号中,抽签机制被广泛使用。通常,参与抽签的人数远远超出公租房的实际分配数量,因此只有少数人能够成功摇中号码。这个过程十分公正,每位申请者的机会平等,无论是老年人、低收入家庭还是其他特殊困难群体,都有同等的机会摇中号码。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公租房摇号并不仅仅是靠运气。
其他评选条件的重要性
除了摇号,公租房申请中还会涉及到其他评选条件。这些条件通常涉及到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社会保障缴费情况等。对于过去一直租房居住的人来说,有房者将会被优先排除在外。而对于新毕业生、外地务工者等人群来说,公租房将是他们改善生活质量的重要选择。因此,公租房并非完全靠运气摇号,更多地考虑的是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和社会公平。
探索公租房摇号的改进措施
尽管公租房摇号在公正性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大城市的公租房供不应求,导致摇号竞争激烈,很多人无法摇到号码,只能选择其他途径解决住房问题。其次,有人认为,公租房摇号未能充分发挥公共资源的效益,缺乏多层次、多样化的分配方式。针对这些问题,可以考虑以下改进措施:
1.增加公租房供应: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公租房建设,减缓供需矛盾。
2.建立租房信用记录:根据租房记录和社会保障缴费情况等指标,制定租房信用评分制度,提高社会保障缴费和诚信租房的人的分配优先权。
3.引入积分制度:根据个人社会保障缴费、纳税等情况,制定相应积分规则,优先分配给积分高的申请人。